[灌南新闻] 注意!灌南这个路口稍不注意就要被拍,已有多辆车违法(附照片)

[复制链接]
查看: 761|回复: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07

主题

1

回帖

3890

积分

从事

Rank: 8Rank: 8

积分
3890
发表于 2023-3-27 10: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电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小编发财 于 2023-3-27 10:28 编辑

交通违法“曝光台”
今天推出第84期

让我们来看看
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违法车辆:苏A968W8*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北环路与太仓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558.jpg

* 违法车辆:苏G02M02*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盐河路与扬州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02.jpg

* 违法车辆:苏GB037A*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惠泽路与新莞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05.jpg

违法行为:闯红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 违法车辆:苏GJ793K*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人民路与新兴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09.jpg

* 违法车辆:苏E95X2G*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新东路与北环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13.jpg

* 违法车辆:苏G883E0*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军民路与灌农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18.jpg

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违法车辆:苏GNZ710*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22.jpg

* 违法车辆:苏GW321Q*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26.jpg

* 违法车辆:苏B695RV*

时间:2023年3月17日地点: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30.jpg

违法行为: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 违法车辆:苏H156MV*

时间:2023年3月20日地点:鹏程路与扬州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39.jpg

* 违法车辆:苏GLM760*

时间:2023年3月19日地点:西湖路与新东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42.jpg

* 违法车辆:苏GSU033*

时间:2023年3月20日地点:海州北路与沂河路路口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45.jpg

违法行为:违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违法车辆:苏A00V02*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影剧院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51.png


* 违法车辆:苏G2M350*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新东路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54.jpg

* 违法车辆:苏G2S211*

时间:2023年3月18日地点:人民路

微信图片_20230327094657.jpg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本文来源:交警大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